陆之昂到底喜欢立夏还是颜末,翻来覆去被讨论好些年,根源在于两段感情摆在共同,怎么看都不像同一个人的选择。有人盯着高中三年说他整颗心都拴在立夏身上有人掰着指头数他从日本到出狱的细节,认定颜末才是最终的答案。这两种说法都没跑偏,只不过把“喜欢”当成了一个静止的东西。陆之昂的喜欢从来不是一块铁板,它分了阶段,移了重心,落点压根不在同一个坐标系里。要拆开看。头一个阶段,他的情感投放对象只有立夏,没有第二个人。第二个阶段,颜末闯进来,把之前那些规则全搅了。立夏是他的隐痛,颜末是他的解药。

高中那会儿,陆之昂所有的目光与行动都围着立夏转。立夏被小混混堵在巷口,他第一个冲上去,挨了揍还咧着嘴说没事。立夏随口提一句想学摄影,他吃半个月泡面攒钱买相机,塞给她的时候连句整话都说不出。立夏生病趴在桌上他翘课翻墙出去买药,回来把药片与温水摆好,整个过程没多余的话。这些事班里谁都看得见,就连傅小司那么钝的人心里都门儿清。陆之昂对立夏的喜欢根本不用嘴上承认,他的每一个动作都在替嘴巴表白。那种喜欢带着少年人特有的笨拙与孤勇,不讲究回报,也不评估代价。他习性站在立夏身后两步远的位置,她往前跑,他就跟着跑,她摔倒,他就把人扶起来,然后继续跟着。

立夏的世界慢慢被傅小司填满,陆之昂看得比谁都清楚。他撞见过立夏看傅小司的眼神,亮得扎眼,跟看自己的时候完全两码事。他没闹,没追问,甚至没让立夏看出来。他把那点心思压下去,继续扮演没心没肺的哥们儿。出国决定下得很快,旁人以为他是为了前程,实际上一大半是为了腾地方。他怕自己再待下去,那点藏不住的情绪会变成三个人的难堪。陆之昂把对立夏的喜欢打包封箱,搁在浅川中学的香樟树底下,钥匙丢进了时光里。这之后他换了个活法,在日本过得嬉皮笑脸,仿佛翻篇了。可那种翻篇是物理距离撑出来的,不是心里真正清空了。立夏结婚的消息传过来,他闷了一整晚的酒,第二天照常出门。那份没长成的喜欢,成了他性格里一抹很淡的底色,不碰不疼,一碰就酸。

颜末出现的方式跟立夏完全是两个路子。立夏是慢慢渗透进他生活的,颜末直接踹门进来的。第一次见面就追着喊欧巴,他皱眉,她当没看见。蹭他的课,霸占他的课余时间,把难吃到惊天地泣鬼神的料理硬塞给他尝。陆之昂嘴上损她没停过,损她厚脸皮,损她不像个姑娘,可颜末端过来的东西他照单全收。日本那阵子他遇上事儿,颜末二话不说帮他扛,钱的事住处的事都掺与,根本不给他拒绝的余地。他习性了一个人消化情绪,颜末偏不让他消化,非要把他从壳里拽出来。两个人拌嘴像吃饭相同日常,陆之昂嘴上永远占上风,行动上却一步步退让。她做的饭再难吃他也会吃完,她闯的祸他一边骂一边收拾。这种模式看上去没立夏那段深刻,颜末用日复一日的存在,把他那层硬壳磨出了缺口。

最新背景:夏至未至陆之昂喜欢谁 陆之昂喜欢立夏还是颜末

真正的分水岭在陆之昂入狱之后。那段时间他主动断了所有联系,包括立夏那边也没打算让谁知道。颜末却像在他身上装了定位,信一周一封从没断过,主旨全是琐碎的日常与欠嗖嗖的调侃。探监的时候她化全妆,隔着玻璃笑得没心没肺,跟他讲外面的八卦与新出的游戏。出了监狱大门她蹲在路边哭,哭完了下回还那样。他不见她,她就在外面等,等到他肯出来见面。陆之昂在里面待了三年,颜末就在他生活边缘守了三年,用一种看起来毫不沉重的方式。出狱那天日头很毒,颜末站在大门口,晒得脸通红,看见他就咧开嘴笑,跟以前相同开口损他。陆之昂蹲在地上哭得像个小孩,一句完整话都说不出。那个瞬间他脑子里没有立夏,没有过去,全是颜末。他发现自己心里那块最软的地方,早就被她占满了,连搬迁通知都没发。

把两段感情摆在共同看,差异就摊在台面上。对立夏,陆之昂从头到尾都在仰望。立夏是他青春期的标杆,干净、需要保护,他对她的喜欢裹着一层自我牺牲的滤镜。那份喜欢真实,但始终隔着一层距离,他不敢在立夏面前露出脆弱与邋遢的那一面。对颜末,他什么样子都让她见过。最狼狈的时候胡子拉碴,最暴躁的时候说话带刺,最无力的时候想推开所有人。颜末照单全收,不光收了,还给他塞回一份不要求他变好的接纳。他在颜末面前不用逞强,不用扮演任何角色,可以丧,可以怂,可以哭。这种赤裸的放松,在他对立夏的感情里找不到位置。陆之昂对颜末的喜欢,是建立在完全袒露自我基础上的,地基比年少时的仰望深得多。

陆之昂后来跟颜末过日子,状态跟高中那会儿完全翻了个个儿。他成了被照顾的那一个,也成了主动照顾人的那一个,两个人互相嫌弃又互相兜底。立夏成了他口中轻描淡写的过去,偶尔提起也是老同学的语气,没有任何粘连。颜末问他以前喜欢过谁,他不藏着掖着,说完还要补一句“那都是没遇见你之前的事儿”。颜末撇撇嘴,他就笑。求婚没搞大场面,戒指藏在颜末最爱吃的那家面馆碗里,颜末吃出来的时候沾了一手油,哭得睫毛膏全花了。陆之昂在旁边乐,乐完了把戒指给她戴上动作很轻,没有一句漂亮话。微博上他发过一张结婚证照片,配文就两个字:终于。这两个字把前头那些年的弯弯绕绕全交代了。

立夏永远是他青春里最干净的一笔,不否认,不抹掉。颜末是他自己选的以后,一天都没犹豫过。非要在立夏与颜末之间划出个“喜欢”的归属,答案只能往时间线上找。少年陆之昂的喜欢给立夏留着,成年陆之昂的喜欢已经整个移交给了颜末。这份移交没有过渡期,颜末直接签收,签了永久。陆之昂最终把整个人生落在了颜末这里,对颜末的喜欢不是退而求其次,是他真正拥有了爱一个人的技能 之后的主动选择。他没有回头看过立夏,不是薄情,是颜末给的东西太满了,满到过去那些影子根本挤不进来。这个现实藏在他出狱蹲地大哭的那个下午,藏在他吃光所有难吃饭菜的日常,藏在那枚沾了面汤的戒指里。翻来覆去找证据,终点只有一个——陆之昂喜欢颜末,是走到头的那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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